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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谈汉字读音的“规范”和“规范”的引导

2000-05-09 来源:生活时报 林允富 我有话说

读了张巨龄先生的《由一种语言现象想到的》(4月11日光明日报《学术》专刊),引发了一系列的想法,而这些想法又大多与该文作者的意见相左,所以,不惴浅陋,以与张先生商榷,并就教于同行专家。

张文说,他的一位正在中学教书的学生最近写信给他,提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语音规范问题:有些字,本来工具书上有规范读音,人们虽然知道,但在实际生活中,却偏不那么读,偏要去读人们早已习惯,却又不知怎么来的反“规范”读音。例如,“庄”,本读zhuāng(“装”),一些村子的老老少少却都读zhāng(“张”),根本不理睬书中标明的规范。张文说,对于这种语言现象,他“曾简单地认为是方音影响的结果”,但这位学生的来信却使他“想到原因可能远不止于此”,因为“还是这个字,还是他们那个方言区,在另外一些村子”人们却“规规矩矩地遵从规范,均读为‘zhuāng’了。”

我想,这种现象,张先生原来认为是方音的影响,本来是完全正确的,但现在他却犯疑了。这种怀疑其实是多虑的。因为,由于几十年推广普通话,现在在同一方言区的不同“村子”(或社区)对同一个字,有的仍念方音,有的念普通话的规范音完全是正常的。这反映了规范读音(普通话读音)与方言读音在相互影响中逐步向规范读音靠拢的过程。各地都有这种情况。例如,西安方言的“抓”念[pfaJ],而青年人即使说方言也全念作zhuaJ(“J”表声调,为21调,上面国际音标中的“J”同此。其余为55调,∨为214调,∨为51调),这样,由于语主“混同作用”(即在人群聚居处,读某种音的人多,少者则有与多者趋同的趋势),在某些“村”(或社区)则读[pfaJ],而在另一些“村”(或社区)则读zhuaJ。又如,“日本”、“国家”两个词,陕西关中方言过去都念作“erJ本”(音如“耳本”)、“guiJ家”(音如“轨家”),可现在,大多数人无论在何种场合基本上都念规范音,即使说方言,也念作“riJ本”、“gulJ家”。在方言“临界区”最容易发生这种变化,因为更靠近规范读音的地区受的影响更大些。

近些年,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,普通话迅速走向普及,上面所说的那种“过渡”现象就十分普遍。商品社会大大扩展了人们的交往范围,为普及普通话创造了良好的机会;反过来,普通话的推广和普及又会大大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。这正是当前发展市场经济出现的令人鼓舞的局面。张文说,“单是方音这一种因素,是无法解释这种同一方言区中的同字而异音的语言现象”似未看到作者到底作了怎样的“解释”。

至于文中所谈到的语音现象,对于各地方言来说,真是太普遍了。例如,陕西兴平话把“裤”读作fùr(复儿),把“哭”读作fuJ;关中东部一带把“嫩”(nèn)读作lùn(论)等。张文所说“炊”念作cuàng,那还是相当接近规范音的呢,而陕西关中东部把村名“薛家”、“雷家”念作“薛a”、“雷a”,这离规范音不是更远吗?而“岳”念yào在很多地方都有这种读音,如,“跃”应yuè,很多地方都念yào就是明证。而所有这些都说明推广规范读音的重要性:方音影响交流,推广普通话势在必行。也正因为如此,工具书的规范读音在引导规范方面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语文工作者应当为推广规范读音而努力。

我国地域辽阔,方言众多。要在方言积习很深的人群中推广规范读音,是需要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的。我们认为,规范化和标准化两个概念是有区别又有联系的。联系是,二者都离不开标准;区别是,规范化注重过程,强调由不规范向规范逐步过渡,不断接近和达到规范标准。标准化则强调标准的严密精确和执行的强制性。作为引导规范的工具书要尽可能按标准化的要求去做,而语言的使用则应尽可能地向标准靠拢。我们在推广规范读音中,强调注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是为了让群众便于和乐于接受,决没有迁就几千年自然经济封闭状况所造成的“乡音不改”旧习的意思,更不是要放弃推广标准音的目标。

张先生在文中还提出了开展汉字读音“民意测验”的主张。对此,我们完全赞同。开展这种“民意测验”对于不断完善汉字的读音规范是必不可少的。事实上,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到1985年12月公布《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》,对一系列汉字普通话读音的审订,就是建立在这种“民意测验”的基础上的。但是,这种对汉字读音“民意测验”的目的,决不是张先生所说的“给上述那类本没有那种读音的字,添上个正在实用,且方便大众的读音,充实规范的内容”,即给上述如“庄、务、炊、岳”等字,除现有的规范读音“zhāng、wùchuī、yuè”之外,再添上那些所谓“正在实用”,“且方便大众”的“zhāngfǔ、fǚ、cuàng、yào”等音。因为,这样的工具书根本就没法编。我国方言众多,言音分歧甚大,同一个字该“添”上多少个地方读音?如果真这样做了,工具书还怎样引导规范?这样做,只能冲淡规范,破坏规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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